中 国 发 展 观 察 杂 志 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是直属国务院的政策研究和咨询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为党中央、国务院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中国发展观察》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经济社会类综合性月刊,讲政策、说真话、写短文,突出前瞻性、权威性、可读性,是深入了解经济社会政策走向的一个窗口,是国内外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共同探讨政策、制度设计的平台,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及企业领导者案头必备的参考读物。
为进一步办好《中国发展观察》,发挥其作为中央级高端媒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信息沟通的平台优势,为地方政府、企业、企业家建立展示和传播成功形象、促进业绩发展、提升品牌价值,实现企业与政府、媒体、学界、智库之间有效沟通与共同发展之目的,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我们热诚邀请贵单位加入理事会,并聘请贵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理事会成员。
《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秘书处
二零一二年十月
《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章程总则
为进一步办好《中国发展观察》,充分发挥《中国发展观察》作为中央级高端媒体在中央和地方两者之间信息双向沟通的平台优势,为企业、个人、地方政府建立展示和传播成功形象、促进业绩发展、提升品牌形象,实现企业与政府、媒体、学界、智库之间有效沟通之目的。成立《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发展《中国发展观察》理事单位,可以为经济界(产业界)的企业、企业家,以及地方(区域)政府建立展示和传播其成功形象、提升业绩发展、品牌价值,达到窗口信息之传播目的。
第一款 理事会宗旨
广泛团结社会各界力量,把《中国发展观察》办成国内政策解读类的精品刊物,使之真正成为政策研究的舆论阵地;通过官产学媒的良性互动,努力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使理事会成员单位在参与社会化办刊、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与国家有关部门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多层面的接触沟通,并获得权威性、可行性的决策依据。
第二章 理事和常务理事
第二款 理事会顾问组成由政府领导,以及部分管理学专家和知名经济学者组成。
第三款 符合所列款项条件的单位,在向本会办理入会手续并交纳会费后,即加入本会,成为本会理事、常务理事或副理事长,每届任期两年。
第四款 一切境外机构,暂不能成为本会理事和常务理事。
第三章 理事会组织设置及议事规则
第五款 理事大会是理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所指定的各自单位的代表人组成。代表人代表各自单位,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负责本单位与理事会的日常往来,信息沟通,帮助并监督理事会实现办会宗旨。
第六款 理事大会每届(两年)召开一次。由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提名人选,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长可根据理事单位对杂志发展的贡献提出副理事长人选;理事长和副理事长任期两年。
第七款 理事长负责召集常务理事会议,本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单位的代表人共同参加。常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以简单多数的方式,协商确定包括下列内容在内的有关事宜:1、在常务理事单位代表人之中,推荐本会副理事长、副秘书长人选;2、在本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召开理事会年度学术会议和组织其他活动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第八款 本会秘书处是本会唯一常设办事机构,由理事长单位承担设置,人员及日常办公费用从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交纳的会费中支出。理事长任免秘书长人选。秘书长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并向理事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章 理事会服务于理事会单位的基本内容和方式
第九款 理事长单位向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签发理事、常务理事证书。
第十款 理事会在《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网站显著版面上,开辟《理事单位名单》专栏,刊登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名录。
第十一款 理事会向理事单位产生的副理事长签发聘书。
第十三款 理事会根据理事单位或常务理事单位的需要,相机安排国内外著名学者交流讲学活动。
第十四款 理事会从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交纳的会费中支出经费,订阅《中国发展观察》杂志,并由秘书处按期邮寄给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在两年任期之内,每月免费获得5本当月出版的《中国发展观察》杂志,常务理事单位每月免费获得10本,直到两年任期届满。
第十五款 如当月杂志有理事单位或常务理事单位的文章刊登,理事会即向各该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分别加赠当月《中国发展观察》杂志5本和10本。
第十六款 理事会在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任期之内,每年向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赠送《中国发展观察》杂志合订本一套。
第十七款 理事会邀请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自愿参加中国发展观察举办的有关会务及论坛活动。
第十八款 为更好地帮助理事单位全面及时地了解国家宏观决策信息,区域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信息;更好地帮助理事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秘书处根据理事单位的要求,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或重点跟踪调研单位,达到更好服务理事单位的目的。
第五章 任期
第十九款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每届任期均为两年。
第二十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届任期均为两年。
第二十一款理事单位代表人、常务理事单位代表人,在各自单位任期届内,只允许变更一次,代表人人选由各自单位确定,报理事会备案。
第六章 会费
第二十二款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每届会费见细则。
第二十三款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的会费,由各自单位通过银行汇入理事长单位的账号,由理事长单位开据正式发票。
第七章 办公地址
第二十四款理事会秘书处办公地址设在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具体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南楼 邮编:100044
电话:010-68351065
传真:010-88360769
电邮:guancha@drc.gov.cn
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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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级 别 |
□ 重点调研单位 □ 战略合作伙伴 □ 常务理事 □ 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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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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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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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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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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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事 人 选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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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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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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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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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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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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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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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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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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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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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综合会费:人民币 万元整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说明: 1、每届为期2年。会员单位会费缴纳办法请咨询理事会秘书处办公室联络人。 2、填妥此表请传真至《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秘书处办公室; 3、请将理事会人选简介、企业宣传材料及对《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的服务需求一同寄至秘书处办公室; 4、自本表签订之日起,请于10日内汇款入指定帐户; 5、汇款时请注明“《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会费”字样。 户 名: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甘家口支行 帐 号:1100 1085 6000 5300 0597 | ||||||||
经办人:
《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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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 |||||||
《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孙先生1350 111 9790。 http://www.cdonet.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南楼(邮编:100044) E-mail:sdh@chinado.cn
中国发展观察理事会服务条款
服务项目 理事类别 |
理事 |
常务理事 |
副理事长单位 | |
战略合作伙伴 |
重点调研单位 | |||
1、召开理事会年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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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理事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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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赠期刊5本/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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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赠期刊10本/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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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赠期刊合订本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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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获赠广告1期/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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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赠广告2期/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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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冠名栏目3期/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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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获赠中心调研报告1套/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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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自费参加中心举办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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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发展文章1篇/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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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理事单位任期内举办调研活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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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未“√”项目理事单位如有需求,可自费安排。
2、“调研活动”需另签合同(优惠安排)。
3、“自费参加中心举办研讨会”含杂志社与第三方联合举办的研讨会,自费指“差旅费”,“交通费”等。
4、所有理事单位另有需求均需签订合同。
2010年1月 北京·钓鱼台国宾馆 年会
2011年1月 北京·钓鱼台国宾馆 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