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发院” 好“牛”的店名

 

      时间:20080510       来源:台海网

  

 

“人民发院”好“牛”的店名

 

  台海网5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文/图)湖里一店主为了“标新立异”,理发店起了个很响亮的名字叫“人民发院”,这一招还真“奏效”,广告招牌没挂上去多久,冲着这个店名来理发的人还真不少。但也有市民认为,该店名与“人民法院”谐音,混淆视听,很不妥。律师认为该理发店名称涉嫌违法,工商将介入调查。记者调查还发现,理发店取名标新立异的还真不少。

  店不大 招牌“抢眼”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湖里殿前高殿公寓附近,看到了这家起名叫 “人民发院”的理发店。这家店面位于沿街路段,附近人流量和车流量比较大。店面虽不大,但焊在店面高处的“人民发院”字样的广告招牌很显眼。

  记者走进店里,两名美发师正忙着给两名顾客“打理”头发。记者注意到,理发店里面的布置虽简单但很整洁,十几平方米的店面里,各种各样的美发用品和设备一应俱全。在墙壁显眼处,挂着印盖着工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可是记者仔细一看,工商营业执照上写的却是“××理发店”字样,与店外广告招牌上的“人民发院”字样并不一致。

 

新异招牌“招”来顾客

  

  “怎么会想到给理发店起这样一个名字呢?”趁着店主刚忙完手中的活,记者插话问道。

  “别的名字都太平常,也没啥意思,我就是觉得‘人民发院’这名字比较有新意。”男店主解释着。

  “那理发店注册的名字跟广告招牌上的不一样,不担心被工商部门查处吗?”记者追问着。

  “也没想那么多吧,等过段时间,我再去工商部门问下能不能申请换用这名字。”店主应道。

  在与店主聊谈中,记者得知,“人民发院”这个广告招牌也刚挂上去没多久,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理发店的生意还算可以,其中有一些顾客就是冲着好奇劲过来的。

  据店主介绍,这家店面已经营业一段时间了,在准备开业之初,店主也曾以数个比较有“新意”的名字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但均未获得批准。

  市民:有点“出格”了

  “我觉得这名字蛮有意思的,店主还是很有想法的!”路过此处的两名初中生对理发店起了这么一个有“创意”名字似乎很感“兴趣”,其中一名学生还说下次他会选择到这家理发店剪头发。

  对于理发店起名“人民发院”的做法,正在附近卸货的郑先生表示很反感:“人民法院可是咱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啊,理发店起这种名字也太荒谬了!”

  家住在附近的市民孙女士也摇着头说道:“店主招揽顾客的想法可以理解,可理发店起这样一个名字,好像有点出格了!”

  标新立异的店名真不少

  昨天中午,记者在市区一些大街小巷 “转悠”时发现,取名“标新立异”的理发店还真不少。记者归类了一下,这些理发店的名字大概可以分为四个类型,其一是“谐音”型:诸如“豪剪(好简)单”、“发(法)新社”、头(投)其所好”、“千辫 (变)万发(化)”等;其二是“炫酷”型:比如 “造型公社”、“纯剪派”等;其三是“洋气”型:例如“名爵”、“泰勒”等;其四是“格调”型:类似“蓝月亮”等。

  记者在一些起着“标新立异”名字的理发店里发现,其中有不少理发店存在着工商注册名字与广告招牌名字不一致的情况。

  律师说法

  该店名涉嫌违法

  

  对此,嘉禾律师事务所的黄舟雄律师认为,理发店取用“人民发院”名称与工商执照注册的名称不相符,已经涉嫌违反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黄舟雄律师说,用谐音混淆使用党政军机关名称将会误导公众,对社会会造成不良影响,工商部门取缔或要求该理发店整改是有法可依的。

  部门说法

  工商部门:将介入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湖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部门。工商执法人员说,由于该理发店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名字与广告招牌名字不一致,已经涉嫌违反工商部门的相关规定,他们将尽快转告给辖区分管人员前去调查。此外,工商人员建议说,制作使用广告招牌应按规定到工商部门进行审批,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违法广告招牌。

 

 

 

 

发廊大门正上方牌子写“最高级人民发院”()

时间:20080901 来源:津报网-每日新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新报讯 【记者 李国惠】 在武清区大桥道与育才路交口处,一个装潢很有档次的发廊吸引了众多路人的目光,原因就是在店门的正上方,写着“最高级人民发院”几个大字。

  家住附近的李先生说,大概1个多月前,他在上班的路上发现一个装修豪华的店面,大门正上方的“最高级人民发院”几个大字十分打眼。“乍一看愣住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发廊,在附近经过的人都会仔细看一眼这个牌子。”李先生说。

  同样在附近居住的孙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发廊的“招牌”容易被误解,她认为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在此希望提醒某些商户不要忽视国家司法部门的权威。

 

 

 

 

 

剪头发请到“人民发院”?

时间:2008-11-26   来源:四川法制报

 

 

 

  

  广安一理发店名谐音“人民法院”被责令整改

 

  本报讯(熊政文/图)广安城南凌云路一家理发店为了招引顾客,竟然别出心裁,将店名取为“人民发院”,招致广大市民的非议。因其店名谐音“人民法院”,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1122日,广安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其纠正,该店老板竟又将店名更换成“人民发愿”。广安工商部门表示,更换的这种店名也是不文明的,应立即整改,否则将予以处罚。

  荒唐:

  理发店取名为“人民发院”

  “广安城南开发区凌云路一理发店取了个‘人民发院’的店名,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22日,广安一市民向媒体反映,在广安市凌云路77号,一家新开的理发店取的店名非常特别,在这家新开的理发店的门楣上,挂着一块“人民发院”的店牌。市民们纷纷议论:“这家理发店取的名字好别出心裁哟!这店名与‘人民法院’谐音,有点怪。”

  该理发店的工作人员却认为,这个店名很有创意,很有新鲜感,叫起来顺口,如果店名取得很普通,肯定吸引不了顾客。取让市民容易记住的名字,才能吸引人们的目光,促进店里的生意。

  店主:

  不晓得取店名还有讲究

  这家理发店是1116日开始营业的,老板姓陈,至今还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和营业执照。

  陈老板说,刚开始取这个名字的时候,有朋友提醒过她,但想了很久,就是觉得这个名字最好,最有艺术性。因为自己不懂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在取名字的时候没有顾及到与“人民法院”谐音。她表示,将会去行政大厅注册和办理营业执照,

  不行的话就立即整改。

  工商:

  不能取与‘人民法院’谐音的任何店名

  “该理发店取的店名,口头上与国家机关人民法院谐音,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22日,广安区中桥工商所闻讯后,多次派人找到陈老板,要求立即更换店名。陈老板自己也认为取的店名“人民发院”是不对的,答应立即整改。可当天下午,该理发店更换的名称却是“人民发愿”。这个重新更换的招牌,仍招来许多市民的非议。

  24日下午,广安区中桥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人民发愿”理发店,服务员称陈老板不在。工商局执法人员让服务员再次告诉店主陈老板,“必须尽快整改,不能取与‘人民法院’谐音的任何店名,否则将对其进行处罚。”

  据了解,陈老板正在与广告商联系,准备更换店名。